交通部航港局107.08.30.航南字第1073312129號公告(調整劃定「安平港商港管制區」)
主旨:公告調整劃定「安平港商港管制區」如附件,自即日起生效。 依據:商港法第3條第7款。 公告事項:本次調整係將安平商港12號碼頭以北至漁光橋前(含漁光橋護岸)劃出商港管制區。附件:
附件-安平港商港管制區範圍圖.pdf
發佈日期:2019/10/02 09:57:14
更新日期:2019/10/03 11:48:5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