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部106.12.25.交航(一)字第10698003101號公告(委託辦理船舶運送業及載客小船經營業補貼事項)
主 旨:公告委任本部航港局辦理船舶運送業及載客小船經營業補貼事項, 並自107年1月1日起生效。 依 據: 一、大眾運輸事業補貼辦法第3條第2項。 二、行政程序法第15條第1項及第3項。 公告事項: 一、大眾運輸事業補貼辦法第5條至第20條等有關船舶運送業及載客小船經營業補貼 審查、考核、核銷及經費編列事項,委任本部航港局辦理。 二、對本公告如有疑問,請電洽交通部航港局(地址:臺北巿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, 電話:02-89783449)
發佈日期:2019/10/02 09:57:02
更新日期:2019/10/03 11:41:5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