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部110.01.22.交航(一)字第11098000071號公告(採用國際海事組織(IMO)所屬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(MEPC)所採納之MEPC.312(74)等8件決議案及通告,並自即日生效)
主旨:採用國際海事組織(IMO)所屬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(MEPC)所採 納之MEPC.312(74)等8件決議案及通告,並自即日生效。 依據:船舶法第一百零一條及商港法第七十五條。 公告事項:本案係國際海事組織(IMO)所屬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(MEPC) 第74次會議通過之MEPC.312(74)、MEPC.314(74)、MEPC .320(74)、MEPC.321(74)、MEPC.1/Circ.864/Rev.1、 MEPC.1/Circ.881、MEPC.1/Circ.883、MEPC.1/Circ.878 等 ,共 8件決議案及通告案,為維護船舶航行安全、因應航運需求及符合國際 公約規範,爰予以採用前述決議案規定。
附件:
附件-交通部公告國際航線採用國際公約決議案及通告案表列.pdf
發佈日期:2021/02/22 14:59:14
更新日期:2021/02/22 14:59:14